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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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延边朝鲜族自治州(谚文:연변조선족자치주),简称延边州或延边,位于中国东北吉林省东部中朝边境,是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州之一,首府为延吉市(县级市),辖区面积4.33万平方公里,人口212万人(2017年)。延边地处吉林省东南部,介于北纬41°59′47″-44°30′42″和东经127°27′43″-131°18′33″,北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接壤,东与俄国(俄罗斯)接壤,南与朝鲜以图们江为界,边境线长768.5公里。延边历史悠久,据已发掘的新石器时代出土文物及两千年前的史书记载,早在新石器时代,肃慎族就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,延边是满族及其祖先肃慎人的发祥地、清朝的“龙兴之地”。延边地名源于延吉。明代时,人们把延吉叫做叶吉,按女真语有山羊之意。一说由于这个地方是盆地,长年有烟雾笼罩,故称烟集岗。延吉即烟集的谐音。延边州是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自治州”,中国最大的朝鲜族聚集地,中国主要木材产区之一,延边林区是松花江、鸭绿江、图们江和牡丹江“四江”的发源地,素有“礼仪之乡”、“歌舞之乡”、“教育之乡”、“足球之乡”的美誉。延边州自然和人文景观独特,旅游资源丰富,拥有1个AAAAA国家级景区、9个国家级景区,4个省级景区和65个州级景点。在2017年中国城市商业魅力排行榜中,延边州位列三线城市,在吉林省排名仅次于长春市(二线城市)和吉林市(三线城市),成为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唯一入列国家三线城市的地区。2017年12月,当选“中国十佳冰雪旅游城市”。